[摘要] 从上虞各个政府部门公开信息看,2017年将要拆迁的村落也逐个确定了,以下为上虞2017年已确认要拆迁部分名单。看看你家有没有在名单里?
从上虞各个政府部门公开信息看,2017年将要拆迁的村落也逐个确定了,以下为上虞2017年已确认要拆迁部分名单。看看你家有没有在名单里?
1、百官街道·前江区块
2、百官街道·路工村
3、百官街道·赵家村
4、曹娥旅游度假区·皂李湖、潘家陡村
5、东关街道·东塘村(部分)
6、东关街道·联星村(部分)
7、东关街道·马家桥村(部分)
注:以上是2017年上虞部分已经确定的拆迁名单,一有新名单,上虞房天下将持续为您更新
附《城中村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拆迁项目分年度计划表》中的上虞2017年计划表。
大家关心是,到底能赔多少钱?
不同的区域,赔偿的政策是不一样的。甚至同一个村子里的居民赔偿数目也区别很大。
一、征收住宅房屋,原则上实行货币补偿安置。
(一)货币补偿奖励。被征收人在城中村改造房屋征收中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越城区(高新区)、袍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滨海新城货币补偿奖励标准调整为货币补偿安置款(不含装修、附属物,下同)的20%,柯桥区、上虞区货币补偿奖励标准不变。
(二)市场化安置奖励。被征收人自房屋补偿协议签订或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起12个月内,在绍兴市区范围内自行购买新建商品房(含非住宅商品房,下同)或二手房用于安置的,按高不超过被征收人货币补偿安置款的10%给予奖励。
因高山移民、铁路、公路及新农村建设等需征收住宅房屋,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村镇规划和农村私人建房审批条件的前提下,可实行迁建安置。实行迁建安置的,被征收房屋按重置价格结合成新予以补偿。迁建安置的宅基地,被征收人按农村私人建房审批规定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有条件的地方,可实行宅基地分配货币化安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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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征收住宅房屋的安置面积,原则上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安置。实行保底安置的,人均低房屋建筑面积不低于30平方米,具体保底安置、补偿标准及结算方式等由各区政府另行规定。
(三)住宅房屋采用比准价货币补偿安置的,按下列方式结算:
1、货币补偿总额=可安置面积结合货币补偿比准价+被征收房屋重置成新价总值之和;
2、货币补偿比准价的确定:由房屋征收部门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参照被征收房屋周边房地产市场交易情况,结合被征收房屋区位、土地性质、配套设施等实际情况,出具住宅房屋货币补偿评估价格。货币补偿比准价可根据各区域住宅房屋货币补偿评估价格减去新建安置房屋的重置价格确定。市直开发区的货币补偿比准价须报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备案。
3、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给予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安置款(不含附属物、装修)一定比例的金额进行奖励,并给予一次性搬家费和6个月临时安置费。具体奖励标准由各区政府另行规定。
4、征收住宅房屋,由被征收人自行解决周转用房,房屋征收部门应当支付其自搬迁之月起至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后6个月内的临时安置费,以及支付搬迁费,用于补偿被征收人因搬家、迁移相关设施产生的损失。
二、征收非住宅房屋
1、原则上实行货币补偿。被征收房屋按重置成新价结合土地使用成本予以补偿;土地使用成本按照相同区域工业用地国有土地使用权市场评估价与征地片区综合价的差额确定。
2、房屋征收部门补助搬迁费(机器设备的拆卸费、搬运费、安装费、调试费和搬迁后无法恢复使用的生产设备重置价结合成新结算的费用等)、临时安置费、征收非住宅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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