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进一步加强违法建筑长效管控,推动“无违建”创建工作,绍兴在全省率先对国有商业住宅用地上涉及违法建筑的房屋采取“四不予”措施。
日前,绍兴市柯桥区柯岩街道居民李某到银行办理别墅抵押贷款业务,在办理手续过程中却被告知因别墅存在违建,不予办理。
2016年3月,绍兴市委、市政府制订出台了《绍兴市“无违建”创建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6-2018)》,目标到2018年绍兴率先建设成为“基本无违建市”。
为进一步加强违法建筑长效管控,推动“无违建”创建工作,绍兴在全省率先对国有商业住宅用地上涉及违法建筑的房屋采取“四不予”措施。
“四不予”指不予涉违房屋提供房产登记、抵押贷款、登记发证和公共服务。
执法部门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国有土地上涉及在建或建成违法建筑情况的,将通过当地“三改一拆”办函告相关职能部门,不予办理房产登记办证、融资、抵押等手续。如涉违房屋为生产、经营场所的,将不予相关行政许可。同时将不予涉违房屋提供电、水、气、通信、有线电视等相关公共服务。
譬如某些楼盘的业主,私建露台,改变房子原有的结构已构成违法建筑。不仅会影响整栋房子的结构造成安全隐患,他日对自身的房产相关业务办理时,政府机构会不予办理,终害人害己!
绍兴市“三改一拆”办相关负责人表示,实施涉违房屋“四不予”政策,不仅是为了防止新建违法建筑的产生,也是为了进一步加强长效管控,引导市民在法治环境下形成控违拆违的自觉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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