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上午,位于绍兴市上虞区
丁宅乡上宅村芋艿湾自然村的
袁兰娟家1幢闲置农房,
以改造后全新模样迎接参观者……
也拿到了
由上虞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颁发的
首本宅基地及
房屋租赁使用权证书。
“太高兴了!想不到租农房还能拿到权证,还可凭此证向银行贷款,这对租房者来说是的利好。” 绍兴上虞大通市场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徐军说,“原先担心房东中途变卦,公司投入的修缮、翻建资金会有损失,现在有了这本租赁使用权证,就好比吃下了定心丸。”
大通市场发展公司,以7000-10000元不等的年租,租下芋艿湾3幢,建筑面积600多平方米的闲置农房,正在装修用作民宿,预计7月初开门营业。
绍兴大通集团董事长钟百富表示,有了租赁使用权证,农房交易就有了法律保障,今后集团还将租入更多的闲置农房发展旅游、休闲等乡村新业态,盘活更多的闲置农房。
农户袁兰娟乐得哈不拢嘴。对她来说,农房的租金不但每两年以5%递增,产生利润后还能进行分红。袁兰娟几年前就在杭州买了房,老家的房子一直闲置着,租也租不出,反而成了牵挂。“现在好了,再也不用担心老房子没人看管了,还多了一笔租金,以后还能参与分红,想想都开心。”
农村“空心化”让部分农村住宅长年闲置成为普遍现象。去年,上虞区在绍兴市率先启动闲置农房激活试点工作,并推出“闲置农房激活三年行动计划”,计划到2020年底,有效激活闲置农房(宅基地)累计达到100万平方米。
为进一步激活闲置农房,上虞区进行了积极的探索,成立产权交易公司,加大对闲置农房交易的金融信货支持力度,租赁方可凭产权交易公司出具的《交易鉴证书》向上虞农商银行申请抵押贷款。但仅凭《交易鉴证书》作为抵押担保,银行怕风险,缺乏金融支持的动力,牵制了闲置农房的进一步激活。
如何让闲置农房真正“活”起来,推动农民增收、乡村振兴?
上虞区积极推进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按照中央对振兴乡村战略和探索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三权分置”,适度放活宅基地使用权的改革要求,创新出台《上虞区宅基地及房屋租赁使用权登记办法(试行)》,明确承租人在租赁期内拥有宅基地及房屋租赁使用权,有效期长20年,而且,凭租赁使用权证可用于融资抵押担保,使农户和承租人从中获得双赢。
“此举可以有效保障租赁双方的权益,充分调动双方积极性,同时,解决承租人抵押融资和银行资金安全问题。”上虞区副区长胡宝荣表示,在一定制度框架下盘活闲置农房和宅基地,可以唤醒“沉睡”的资源,变“死资产”为“活资产”,为乡村振兴充分释放改革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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